各项目申请人: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集中接收项目的申请工作即将展开,按照《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见附件1)文件和《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已正式在基金委网站上发布)的有关精神,现将申请注意事项及相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项目接受时间
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且签字盖章页为封底)于2018年3月5日报科研与学科建设部(科教大厦2201)进行形式审查,确保申请书没有格式方面的问题。
按照郑州大学要求,我院于3月12日,将下载打印带有“NSFC 2018”水印字样的PDF版本的签字纸质申请书及要求的纸质附件,由科研与学科建设部统一报送至郑大科研院。
3月16日以前,申请人如需对已提交的项目进行修改,可申请退回,并及时更换纸质申请书,3月16号以后,郑大将不再进行申请书退回修改工作。
申请人申请进行生物医学伦理审查的项目需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项目申请注意事项
1.集中接收的项目类型:
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基金委)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与往年相似,不在集中接收申请范围的部分项目类型将另行公布项目指南,请随时关注基金委网站(www.nsfc.gov.cn)。
“NSFC-河南联合基金”2018年度项目申请将在集中受理期间申报,本年度在生物与农业、人口与健康、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四个领域受理重点支持和培育两类项目申请,具体资助方向请参阅《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登录ISISN系统:
(1)尚没有基金委信息系统(ISISN系统)账号的老师,请尽快向我院科研与学科建设部申请开设账户,发送姓名、注册邮箱、职称到 sykywsc@163.com,我院添加后申请人会收到基金委系统发送的激活邮件。
(2)已有ISISN系统账户但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学位、职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研究领域填写不准确或研究成果需补充完善的,请尽早使用个人账户和密码登录系统进行修改、补充,如账户或密码忘记的请与科研与学科建设部联系。
(3)基金各类项目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人请于2018年1月15日后登录ISISN系统(isisn.nsfc.gov.cn),参考各类项目“填写说明和撰写提纲”,并按相关要求撰写项目申请书。
3.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如护照、军官证等)作为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并在提交申请书时告知科研与学科建设部,以便进行项目超项核查工作。
(2)非我院全职聘用的境内、外人员申请项目时,应提供医院人事部门聘任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聘任岗位、聘任期限(聘任期限应覆盖项目研究周期)和每年工作时间的说明等,并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3)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我院全职人员,需提供导师同意函方可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导师同意函模板见附件2)。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申请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正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青年基金项目。
(4)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和青年基金项目,并提供本人承诺书和学校的书面承诺函(本人承诺书和学校承诺函模板见附件3)。
(5)无博士学位或中级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基金项目时,应提供两名与本人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科学技术人员的推荐信(专家推荐信模板见附件2)。
(6)项目主要参与者中有郑州大学以外人员(包括研究生)均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人员,如需分摊研究经费,则项目申请人必须与合作研究单位签署合作研究协议(合作研究协议模板见附件2);如无需分摊研究经费,则不用签署合作协议,但必须在项目经费预算说明书中注明“无需分摊研究经费”。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境外合作人员需提供由本人签字的同意参加项目声明,该声明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7) 受聘于我院的境外人员,不能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若已经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在该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的项目。反之同样。
(8)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18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已结题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需提供国家社科基金结题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该结题证明需装订在申请书中并电子化上传。
(9)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和全部附件材料,下载打印带有“NSFC 2018”水印字样的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或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10)研究内容涉及生物医学伦理的项目,由申请人提出申请,我院基层伦理委员会审核。基层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由我院统一汇总,不需夹带在项目纸质版申请书中。
校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可提前填写,彩色打印后与申请书纸质版一起装订并扫描成电子版作为附件上传(校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模板和基层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模板见附件4)。
三、申请书撰写要求
1.规范填写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个人简历,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违法和涉密内容。申请人对所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
3.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1)尽量选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
(2)申请代码1是基金委确定受理学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主要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如NSFC-河南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或2需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基金委进一步推进“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使用,请申请人准确填写。
(4)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存有疑问,请向基金委相关科学部咨询(各学部咨询电话见附件1)。
4.所有合作研究单位均需在签字盖章页上盖章,且公章要与基本信息表中填写的合作研究单位名称一致。如合作研究单位非基金委注册依托单位,应加盖其法人单位公章。
5.境外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参与项目申报时,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其境外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若其本人不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时,可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并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6.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申请项目,存在下列情况者需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
(1)同年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
7.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基金项目时,应在申请书中说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申请编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并说明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8.申请人所申请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若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的资助,应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四、其他调整的有关事项
1.2018年,国家基金委部分科学部申请代码进行了调整,特别是化学科学部申请代码变动较大,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
2.2018年,国家基金委对重点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申请人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后,在提交《资助项目计划书》时补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其签字盖章页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五、特别提醒
为规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类型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申请。
基金委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基金委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由基金委监督委员会进行处理。
有未尽事宜,请申请人认真阅读《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科研诚信须知”、“预算编报须知”、“限项申请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
联 系 人:杨永光 段文静
联系电话:87160069 87160980
公共邮箱:kyc65580059@163.com(密码65580059)
附件(登录公共邮箱下载):
1.《关于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导师同意函、同行专家推荐信、合作协议书等参考模板;
3.在站博士后本人承诺书和单位承诺函模板及填写说明;
4.校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模板和基层伦理委员会审核意见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