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是我院全国文明单位复审迎评年,院党委根据上级文明委要求,紧密围绕《全国文明单位测评体系》,调整充实了医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了2017年医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重点任务分工,着力构建全院参与、全员发力的创建工作体系。
根据要求,各部门强化联络协调,明确创建责任,增强创建意识,落实创建任务,营造创建氛围,着力形成创建工作全员参与,目标任务责任共担的良好工作局面。各总支、支部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总支、支部书记任组长,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负责。职能部门各部(室)设立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联络员,负责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求的上传下达和本部门各类文明创建资料的汇总、报送。 (党办 左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