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 (http://gs.zzu.edu.cn/info/1023/12341.htm)要求,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按照我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具体实施工作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通过郑州大学人民医院2023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招生资格审核,且完成网上报名和缴费的考生允许进入综合考核阶段。考生需提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信息,了解考试科目,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综合考核。
二、现场报到
考生本人需准备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并于2023年5月9日上午8:30-12:00提交至郑州大学人民医院(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7号)纬五路办公楼206办公室(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西50米路北),我院留存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学生本人。
三、专业基础考核
1. 专业基础考核均为笔试。考试时间暂定为2023年5月10日上午9:00 -11:00,考试地点为郑州大学人民医院西公寓教室。
2. 具体考试科目参见《郑州大学人民医院2023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 “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
3.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
四、综合能力考核
1. 综合能力考核原则上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面试时间:5月10日-5月14日,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考核形式及内容按照申请-考核制已公布的实施细则执行。
3. 综合能力考核主要根据专业需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4. 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均需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5. 综合能力考核过程中全面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录屏,存储介质保存至考生毕业备查。
五、综合评价及录取
1. 综合评价:专业基础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分别计算百分制成绩后,再综合计算考核总成绩,其中专业基础考核权重为40%,综合能力考核权重为60%,即考核总成绩(100分)=专业基础考核*40%+综合能力考核*60%。考核总成绩≧60分为合格,其中笔试成绩及面试成绩有一项低于60分者均不予录取。
2. 录取:按导师招生计划,其名下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考核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综合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成绩依次降序排序。根据考核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当年有招生计划名额,“申请-考核”合格的考生数量不能满足招生需求时,可以接受同一专业内的调剂;拟调剂的申请人需提交调剂申请表,经原选报导师和拟调剂导师签字同意、专家组面试合格,方可调剂。
考核结果在我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3. 实行复议制度。
申诉电话为:0371-87160970。
郑州大学人民医院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