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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医院关于开展“统方回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3-02-25

河南省人民医院

关于开展“统方回扣”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全省三级医疗机构开展“统方回扣”专项治理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有效遏制“统方回扣”不正之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不断提高自我防控能力,巩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活动成果,经研究决定,在医院开展“统方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精神为指导,不断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以教育为基础,以制度为保证,以监督为手段,强化责任追究,严惩违纪行为,有力遏制“统方回扣”不正之风,全面推进我院反腐纠风工作和行风建设深入开展,为医院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步骤
(一)教育动员(2012年2月28日-2012年3月20日)
(1)医院组织召开动员会,各党总支、各医学部和各科室要召开专题会议,以教育为基础,认真剖析“统方回扣”本质和危害性,引导工作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荣辱观,广泛深入地开展实效性、针对性强的思想动员教育工作。
(2)医院组织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参加由省卫生厅组织的“统方回扣”专项治理观摩现场会,研究部署医院开展“统方回扣”专项治理工作。
(3)重点部门和科室要建立重点人员定期教育制度,以药学部、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等接触药品购销信息较多、易产生麻痹思想的人群作为教育对象,建立健全定期教育制度。各科室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自觉地抵制药品回扣行为。
通过宣传动员,逐级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专题讲座等,使广大党员干部和全体医务工作者充分认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清“统方回扣”问题对医院和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的危害性,进一步筑牢反腐纠风工作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自查自纠(2012年3月21日-10月31日)
(1)合理用药制度落实情况。药学部要认真落实对处方点评制度,完善处方点评内容健全合理用药工作领导组织,经常开展合理用药督导工作,对不合理用药人员的要认真处理。医务处要认真落实临床用药“双十”评价分析制度。对单品种用量排名前十位的药物和用量排名前十位的医师进行用药合理性分析评价,并进行通报。每月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监察室。
(2)药品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情况。信息中心牵头组织对医院药品信息管理系统终端设备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存在系统漏洞;系统是否存在多余功能模块;信息系统各个终端设备的对外数据传输设备,如软驱、光驱、USB接口、蓝牙设备和红外通迅设备是否拆除或封闭;工作人员是否超越权限非法进行药品使用情况查询统计;是否严格按程序及权限管理访问数据库,访问密码是否按要求落实分段、多人管理;非正常工作统计药品销售数据时是否报警等等。将自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监察室。
(3)纸质处方的管理情况。医务处、药学部认真自查对于纸质处方的管理是否存在漏洞和隐患,管理措施是否周密严谨,硬件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三)整改提高(2012年11月1日-2013年6月30日)
省卫生厅将于2012年11月份开始,对药品管理各项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重点了解信息系统和纸质处方管理情况,不合理用药问题的整改处理情况及建立健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情况,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各处室、各医学部和重点部门要强化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要认真梳理专项治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查找不足,对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认真总结归档,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是继续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进一步加强医院行风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处室、各医学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自觉克服松懈、侥幸等模糊认识,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使全体党员干部和医务工作者的个人思想受到一次全面的深刻教育,使工作制度得到全面规范、完善。
(二)精心组织。各处室、各医学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纠风工作责任制要求,明确责任,科主任是纠风工作第一责任人,精心组织,强化思想教育,积极采取措施,着力预防和遏制“统方回扣”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三)注重实效。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医院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要紧密联系实际,在搞好当前业务工作的前提下,努力维护医院发展和谐稳定,着力建立健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推动反腐纠风和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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