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科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2309家医院输血科 生物安全防护调查分析

时间:2020-04-24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2309家医院输血科 生物安全防护调查分析

摘要

目的   研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各级各类医院输血科(血库)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情况。

方法   通过“互联网+微信问卷星”平台对全国除港澳台外其他各省市 2309 家医院输血科(血库)进行调查。

结果   2309 家医院输血科(血库)实验室中房屋具备对外通风采光窗户功能1876家(占81.25%),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1042家(占45.13%),配备生物安全柜和具有生物安全功能自动脱盖型离心机分别597家(占 25.86%)和224家(占9.7%)。实验室操作台面采用具有渗透功能材料 1498 家(占64.88%)。从业人员达到一级生物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率 88.7%-95.8%,而达到二级生物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率只有 23.45%-56.08%。检测后血标本盖上试管盖和使用两层黄色垃圾袋包裹密封分别为 2039 家(占88.31%)、2000 家(占总数86.32%),血标本保存 7 天有 1229 家(占53.23%)。

结论   通过本次互联网+调查研究,应认识到输血科(血库)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讨论

实验室生物安全是指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条件和状态不低于容许水平,可避免实验室人员、来访人员、社区及环境受到不可接受的损害,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等对实验室生物安全责任的要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医院输血科(血库)在开展临床输血前检测工作时会面临着许多风险,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疑似、假阴性需输血患者血标本在实验室操作时产生的大量气溶胶等。而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气溶胶是指悬浮于气体介质中的粒径一般为0.001μm100μm 的固态或液态微小粒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分散体系。因此,输血科(血 库)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显得尤为重要。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南(第二版)》原则:实施血清学检测操作时,应在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开展,尽可能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中国输血协会临床输血管理学委员会制定《201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临床输血血型血清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指南(第一版)》要求:个人至少采用二级生物安全防护,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必须采用三级生物安全防护。通常一级生物安全防护需配备医用外科口罩、乳胶手套、工作服、医用防护帽,加手卫生;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一般患者标本检测。二级生物安全防护需配备医用防护口罩或N95口罩、乳胶手套、工作服外隔离衣、医用防护帽,加手卫生,酌情(如有喷溅风险)可加护目镜;适用于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内伴有发热一般患者血标本检测。三级生物安全防护需配备医用防护口罩或N95、单或双层乳胶手套(条件许可,可以不同颜色)、面屏、护目镜、工作服外防护服、单或双层医用防护帽,加手卫生,必要时双层口罩(外医用防护口罩,内N95);适用于定点收治医疗机构内特殊患者血标本检测。

从本次调查发现诸多医院输血科(血库)无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或/和生物安全柜或/和具有生物安全功能自动脱盖型离心机;部分实验室操作台面仍采用具有渗透功能的材料,严重影响消毒剂的消毒灭杀功能;大多数从业人员生物安全防护处于一级水平,达到二级水平的较少。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二十七条规定: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从本次调查发现仍有部分医院检测后血标本未保存7天。

因此,通过本次互联网+2309家医院输血科(血库)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情况调查, 应充分认识到需进一步强化输血科(血库)从业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生物安全防护意识;需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的生物安全相关设施建设以及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置等。总之,输血科(血库)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摘录于:临床输血与检验20203  中国输血协会临床输血管理学委员会。

来源:临床输血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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