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情况下,输血是不需要加温的。临床上多主张,给受血者机体或输血端肢体保暖,以消除静脉痉挛。
当有以下几种情况时,建议加温输血:
1、大量快速输血:成人>50ml/(kg·h);儿童>15 ml/(kg·h);
2、婴儿换血疗法;
3、受血者体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冷凝集素。
血液加温,建议使用血液加温器
世界卫生组织的《临床用血手册》指出,低温输血可发生心脏骤停的风险。建议当输血速度超过100ml/min时应使用血液加温器加温。该手册同时指出,保持患者身体温暖比使用血液加温器更有效。
当使用血液加温器时,应在患者病史上记录设备的运行温度。且必须配备专业的设备或可视温度计以监测血液温度,确保血液温度不高于41℃。
提醒
血液不得在没有任何监控的条件下加温(如在—个装有热水的容器中),这样可导致红细胞破坏而发生溶血。
血液加温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并严密观察,最好在专用血液加温器中进行。
如无条件,可将血袋置于35~38oC水浴中,轻轻摇动血袋,并不断测试水温,15分钟左右取出。加温时需注意:①水温不得超过38oC,以免造成红细胞损伤或破坏而引起急性溶血反应:②加温过的血液要尽快输注,因故不能输注不得再进入贮血冰箱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