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

转载:广东百家医疗机构检验结果下月起纳入互认范围

时间:2013-02-23

3月1日起全省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及部分医学检验所实施医学检验、影像检查结果互认,纳入互认范围的医疗结构全省共有117家。
第一类:临床检验类项目:主要包括部分稳定性较好、费用较高的检验项目,出具临床检验报告时必须注明检测方法学和参考值。具体为:
    1.临床生化:总蛋白、白蛋白、球蛋白、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乳酸脱氢酶、碱性磷酸酶、r-谷氨酰转肽酶、总胆固醇、甘油三脂、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钙测定、磷测定、镁测定、铁测定。
    2.临床免疫:甲状腺功能测定、肿瘤标志物(AFP、CEA定量测定)、前列腺特异性抗原(PSA)、乙肝二对半(肝功能异常和术前除外)、丙肝抗体(肝功能异常和术前除外)、甲肝抗体IgM(肝功能异常除外)。
    3.临床微生物:细菌分型。
    4.临床血液、体液及各类涂片细胞学检查。互认检查结果需做到操作规范,涂片质量符合要求,诊断明确,临床无异议。

转自广东卫生厅:http://www.gdwst.gov.cn/a/zcwj/20130205103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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