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工字〔2019〕13号
关于举办河南省人民医院第一届“幸福省医杯”职工游泳比赛的通知
为丰富医院职工业余文化生活,倡导医院至少要有一项优势体育项目,每个科室至少要有一项优势体育项目,每名职工至少要有一项喜爱的体育项目,推动我院职工体育健身运动的发展,促进幸福省医建设,根据工作安排,举办2019年第一届“幸福省医杯”职工游泳比赛。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参与人员
河南省人民医院在职职工
二、比赛时间
2019年6月15日(周六)上午
三、比赛地点
东明路与红专路向南200米西农资游泳馆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参赛运动员须本院在职职工。
(二)参赛职工必须填写报名表及自愿参赛安全责任(需参赛运动员本人签字,凡患有肝炎、心脏病、高血压、皮肤病、性病、肠道传染病、急性结膜炎、中耳炎、重度沙眼、发热病、精神病等传染性疾病及酗酒者不得参加)。
(三)报名表和自愿参赛责任书见附件。
(四)每名职工限报两个项目,不包括接力赛。
(五)报名职工在报名后做好时间安排以便按时参加比赛。参赛所需运动装备(泳衣、泳帽、泳镜等)自备。
五、比赛项目
本次比赛分男子A组(45岁以下),男子B组(45岁以上),女子A组(40岁以下),女子B组(40岁以上)。
(一)个人赛
男子A组50米自由泳 男子A组50米蛙泳
男子B组50米自由泳 男子B组50米蛙泳
女子A组50米自由泳 女子A组50米蛙泳
女子B组50米自由泳 女子B组50米蛙泳
注:如果组别报名人数少于十人,合并相关组别。
(二)接力赛(不限年龄)
1、4*50米混合泳接力(2男2女)
2、4*50米蛙泳男子接力赛(4男)
备注:鼓励院领导及科主任、亚专科主任参加各分会团体比赛,如有一位院领导参加,其团体比赛成绩减去10秒,科主任减去6秒,亚专科主任减去3秒,可以累积。
六、奖项设置
(一)个人赛
男、女各组分别设置冠军、亚军、第三名数个
(二)团体奖(接力赛)
团体项目设置冠军、亚军、第三名数个
(三)优秀组织奖
设优秀组织奖若干,以各分会为单位,已报名人数多者获得。
七、比赛规则
(一)出发
1、当发令员发出"各就位"的口令后,运动员应做好出发准备,运动员在听到"出发信号"(鸣枪,鸣哨)后才能做出发动作。
2、采用水中出发。
3、运动员必须一手或双手接触出发台。
4、蛙泳出发后,运动员在水下只能做一次蹬腿和划臂动作,而后要浮出水面(不能潜泳)。
(二)蛙泳
1、两臂和两脚的所有动作都应同时并在同一水面上进行,不得有交替动作。
2、在每个以一次划臂和一次蹬腿顺序完成的完整动作周期内,运动员头的一部分应露出水面。
3、到达终点时,双手应在水上或水下同时触壁。
(三)自由泳
1、自由泳比赛中,可采用任何泳式。
2、到达终点时,可用身体任何部分触池壁。
(四)接力赛
1、每个分会至少组建一支4人接力队,男女各两名职工,不限制泳姿和年龄段,进行接力比赛。
2、每个分会至少组建一支4人接力队,只限蛙泳,男性,不限年龄组,如果其他泳姿,比赛成绩取消。
3、接力比赛中任何一名队员犯规即算该队犯规。任何接力队员在一次接力比赛中只能参加一棒比赛。
4、接力比赛时,如本队的前一名运动员尚未触及池壁,而后一名运动员即离台出发,应算犯规。如该运动员重新返回并以身体任何部分触及池壁再行游出时,不作犯规论。
5、接力比赛前三棒运动员游完后,在不影响其他运动员比赛的情况下尽快离池,并不得触停其他泳道自动计时装置,否则即判犯规。运动员全部到达终点要尽快离池,否则即判犯规。
(五)犯规
1.运动员必须在自己的泳道内比赛完毕,否则即算犯规。
2. 游出本泳道,或用其他方式干扰、阻碍其他运动员者应取消其录取资格。
3.由于某运动犯规而影响了被干扰、阻碍的运动员获得优良成绩时,则应准许受干扰阻碍的运动员补测成绩。
4.比赛中运动员转身时必须使身体某一部分触及池壁。转身必须从池壁完成,否则即算犯规。
5.在比赛中除自由泳可在池底站立外,其他泳式(包括自由泳)均不得跨越或行走,否则即算犯规。
6.在比赛中,运动员不得使用或穿戴任何有利于其速度、浮力的器具(如手、脚蹼等,但可戴护目镜),否则即算犯规。
7、凡查出冒名顶替和弄虚作假者,取消本人所有比赛项目的成绩。
8、职工参赛时,必须向检录裁判员确认姓名,确保正确。
八、报名时间
2019年5月25 日前,各分会请将本分会报名表报送工会邮箱:shengyigonghui2014@163.con, 联系人:郭鹏程 电话:2053。
附件1:河南省人民医院2019年第一届“幸福省医杯”职工游泳比赛报名表
附件2:河南省人民医院2019年第一届“幸福省医杯”职工游泳比赛免责协议书
河南省人民医院工会 2019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