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博士学位的条件
在职申请博士申请学位人员应入学满三年且七年内(第七年的3月份),应修课程均已修完且成绩合格,完成临床技能培养。
二、学位论文质量审核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通过率,切实保证论文质量,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全过程管理办法》等文件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要求,我院将对申请学位人员进行两次学位论文质量审查工作。预参加下半年学位论文盲审的人员(含复评),须参加本次学位论文质量审查。对于审查未通过的人员,当次不予送审,延期申请学位。
学位论文质量审查工作安排:
9月20日前,在线填写《郑州大学人民医院2023年下半年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审查汇总表》,链接见微信群。
9月21日前,提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邮箱见微信群。
电子版材料清单:①学位论文、②开题报告、③预答辩情况表、④盲审意见书(仅复评人员需要提交)、⑤研究课题的原始数据、⑥实验记录(包含数据处理过程),⑦科研成果的原始数据及实验记录(包含数据处理过程),将材料打包到一个文件夹中。
电子版命名方式:一级文件夹命名:二级学科+姓名+手机号
二级文件夹命名: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预答辩情况表、盲审意见书、研究课题的原始数据、实验记录(包含数据处理过程)、科研成果的原始数据及实验记录(包含数据处理过程)。
三、学位论文预答辩(复评人员不参加)
根据《郑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和预答辩实施办法》(〔2016〕8号),参加论文复制比检测的申请人员,应在预答辩会召开三天前向研究生处提出申请,于9月25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并如实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一式两份)(附件1)。
预答辩流程:
1.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审阅通过后,由本人向所在学科、导师提出预审和预答辩申请。
2.学科或导师根据研究生的研究方向、论文特点,组织预答辩小组,博士预答辩组由5-7名博士生导师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
3.预答辩前,预答辩小组中2-3名成员对其学位论文进行预审,指出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经过预审和修改过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按正式答辩的方式进行报告,博士研究生进行报告的时间为30~40分钟。
5.预答辩小组采取评议方法做出通过预答辩、未通过预答辩或通过预答辩需修改的决议。对有争议者,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
6.预答辩小组将评议意见填入预答辩情况表。
7.未通过预答辩或通过预答辩需修改的研究生,应根据预答辩小组提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和完善,重新申请预答辩。
四、学位论文复制比检测
博士学位论文盲评前须进行复制比初检,盲评前复制比初检超标将不再送审,博士学位论文总复制比< 30% 且去除本人复制比(或去除引用复制比) < 15%。申请人盲评前提交初检的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必须与后期教授委员会开会前提交终检的电子版论文版本格式保持一致。例如:盲评前提交初检的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如为word版本,那么后期教授委员会开会前提交终检的电子版论文必须为word版本;盲评前提交初检的电子版博士学位论文如为pdf版本,那么后期教授委员会开会前提交终检的电子版论文必须为pdf版本。
9月25日上午12:00,提交电子版论文(定稿)至syxwsq2022@126.com进行复制比检测。文件名称为:作者姓名-学号-文献名称。并在微信群里告知已发送至邮箱。提交复制比检测的学位论文请务必按照要求命名,文档命名不能出现空格或字符错误,命名不规范的可能造成检测结果超标,请申请人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检查后再提交。9月25日下午将复制比检测结果反馈至微信群。
五、学位论文双盲评审
9月27日前,通过学位论文资格审查及复制比初测的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至研究生处:
1.纸质版评审材料:①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表(一式两份)表内填写完整,预答辩小组成员都已签字。②参加盲审人员的导师意见书(一份原件)需导师本人签字,且批注“论文已批阅,同意送交匿名评审导师意见书”(附件6)。③复评人员不用提交预答辩情况表,须提交《复评申请表》(附件4)。
2.电子版评审材料:①pdf版学位论文全文(后缀为pdf,按盲评格式要求任何地方都不要显示导师及申请人姓名)。②pdf版自评表(后缀为pdf,附件2)。③txt版论文摘要(后缀为txt)。④信息表(后缀为xls/xlsx,附件3)。⑤汇总表(附件5)。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研究生教育科邮箱syxwsq2022@126.com。并在微信群里告知已发送至邮箱。邮件命名格式为:姓名+在职博士盲审电子版材料。
提交电子版材料命名要求为:★二级学科代码可参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2022年硕士生招生目录-052人民医院”,招生简章中各学科专业介绍中均显示二级学科代码。
六、其他事宜
本学期拟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的博士学位论文(电子版)仍然全部委托教育部相关机构进行统一送审,送审篇数及具体要求等按照《郑州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阅管理办法》(校研究生〔2021〕10号)执行。博士学位论文盲评周期为60天左右,博士学位论文提交送审后无须到学位办催促查询,学位办会在研究生院网站实时更新返回的盲评结果,导师和申请人可登录研究生院学位办网页自行查询(研究生院学位办网页http://gs.zzu.edu.cn/xwgz.htm)。
每位申请人有一次初评、两次复评机会,盲评须在学校规定的博士学位申请最长期限内进行。原则上应尊重盲评专家意见,复评专家应为原提出异议的专家,送审原专家复评1份。特别提醒:初评或复评结果有1份及以上为C的应延期,初评或复评结果有3份及以上为C的须重新进行开题等程序。
为防止问题论文的产生,对于盲评结果1份及以上总分低于80分的申请人,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重点审查,并有权对其做出延期决议,同时提出明确的质量问题和修改意见。延期的申请人须修改论文不少于3个月,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提交下次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查。
附件:1-6.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