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部

夏天吃药小心“毒日头”

时间:2016-08-29
      夏天是皮肤最容易受伤的季节。人们对阳光的敏感性,因其种族、肤色而有所不同,但每个人都有一定程度的易感性。在此提醒大家,夏天生病吃药时要特别注意,有些药吃了以后不能晒太阳,否则可能出现严重的光毒性反应。

药物的光敏反应是病人在服用或局部使用某些药物后,机体暴露于阳光(主要为紫外线)中,皮肤对光线产生的不良反应,如发红、发痒、发热,甚至出现灼痛、水疱、破溃等,类似于日光性皮炎,也被称为光敏性药疹。光敏反应一年四季都可发生,夏季、野外作业者更应警惕。

 

可引起光敏反应的常见药物


光敏反应发生的频率和程度具有个体差异性,有的人短暂接触光线后就可能出现水疱,但大多数人的症状比较轻微,甚至难以察觉。光敏反应的高发人群包括:皮肤敏感者、小儿、老人、女性,以及有人体免疫缺陷病、免疫功能受损、红斑狼疮的患者。该人群在服用光敏性药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避免光敏反应的损害。

常用的预防措施包括:

1. 有光敏反应史的患者需慎用光敏性药物。

2. 调整给药时间,避免日光照射。如培氟沙星睡前给药,可以减少光照以保证用药期间的安全性,减少光敏反应的发生。

3. 易感人群在使用光敏性药物期间及停药后5日内,应避免过度暴露于阳光中。服药后如需外出,应于服药半小时后外出并注意皮肤防护,如戴上宽沿帽或撑遮阳伞,并涂上防晒霜。

4. 若服药后接触阳光或紫外线,皮肤出现麻刺感或红斑,应立即躲避阳光或紫外线,用冷水湿敷红肿发热部位。初次发生者要尽量避免日光和其他光线,包括日光灯。

5. 已发生光敏反应者,在症状未消失时及症状消失后5日内,仍需避免接触阳光或紫外线,以免再次发生光敏反应。

一旦出现皮肤反应或皮肤损伤,应立即停用有光敏作用的药物,,改换其他治疗原发疾病的药物,并去皮肤科就诊,不要擅自主张乱用药,以免延误治疗。

值得提醒的是,除某些药物外,还有一些食物也可产生光敏反应,如香菜、芹菜、油菜、芥菜、无花果、柠檬、黄泥螺等。如果大量进食后晒太阳,容易发生“蔬菜日光性皮疹”、“黄泥螺日光性皮疹”等。因此,易感人群在吃药、进食、晒太阳等都要格外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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